要求同工同酬不以劳动合同约定为主吗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1-29 10:44) 点击:415 |
要求同工同酬不以劳动合同约定为主吗? 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的约定还是应该以劳动合同为主,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,而且也协商不成的,才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,实行同工同酬。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一条,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,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,实行同工同酬。 第十八条规定,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,引发争议的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;协商不成的,适用集体合同规定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,实行同工同酬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,适用国家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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